訪問量:446 | 作者:南京薪算盤財務管理有限公司 | 2022-12-31 04:45:54
國家稅務總局合肥市稅務局稽查局
稅務處理決定書
合稅稽處〔2021〕122號
安徽歐擎海泰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納稅人識別號:913401005888567069)
我局對你單位(地址:安徽省廬陽區(qū)亳州路32號504室)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涉稅情況進行了檢查,違法事實及處理決定如下:
一、違法事實
(一)增值稅問題
2012年12月,你單位對外投資人民幣90,000,000.00元,全額投向合肥國軒高科動力能源有限公司,其中增資投資金額85,300,000.00元,對賭投資金額4,700,000.00元。2015年4月,深交所上市公司江蘇東源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074)實施發(fā)行股份購買國軒高科股份的資產交易,國軒高科通過此次重大資產重組實現上市,你單位前期投資于國軒高科的股份被東源電器一并購買,你單位通過此次交易取得國軒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股份24,335,383股,該限售股于2016年5月16日解禁, 2016年6月13日,你單位通過大宗交易將上述限售股全部賣出,獲得交易收入810,716,384.61元,同時累計產生交易費用1,616,542.53元。
據江蘇東源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14-002號《江蘇東源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籌劃重大事項停牌公告》(證券代碼002074),該股票于2014年4月1日開市起停牌。經查詢深交所交易信息,該股票2014年3月31日收盤價為7.30元/股。
你單位2016年6月轉讓其持有的合肥國軒高科動力能源有限公司限售股24,335,383股,獲得股權交易收入810,716,384.61元,發(fā)生交易費用1,616,542.53元。上述行為屬金融商品轉讓,未申報繳納2016第二季度增值稅 18,485,960.13元((810,716,384.61+1,616,542.53-7.3×24,335,383)/1.03×3%)。
(二)附加稅費問題
你單位2016第二季度少繳增值稅18,485,960.13元,相應少繳城市維護建設稅1,294,017.21元、教育費附加554,578.80元、地方教育附加369,719.20元。
(三)個人所得稅問題
你單位2016年會計利潤總額721,171,401.29元,扣除當年查補上述稅費20,704,275.34元,彌補以前年度虧損4,822,891.81元后,你單位投資總收益695,644,234.14元??鄢Y產管理人20%的提成后,18名合伙人(含資產管理人兼法人合伙人1名)可分配利潤共計55,651,5387.31元,其中李宜杰等17人應納稅所得額555,221,683.74元,應納個人所得稅194,076,839.31元,已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114,190,918.17元,應補個人所得稅79,885,921.14元。其中各合伙人補稅明細如下表:
二、處理決定及依據
(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一條第一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稱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繳納增值稅,不繳納營業(yè)稅”、第十六條“增值稅征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第十九條 “小規(guī)模納稅人發(fā)生應稅行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第三十四條“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第三十五條“簡易計稅方法的銷售額不包括其應納稅額,納稅人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第一條第(五)項第4目“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yè)務活動。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托、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關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第五條第(三)項之規(guī)定:“單位將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對外轉讓的,按照以下規(guī)定確定買入價:因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復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以該上市公司因重大資產重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買入價”之規(guī)定,追繳你單位2016年第二季度增值稅18,485,960.13元。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第二條“凡繳納消費稅、增值稅、營業(yè)稅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義務人,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第三條“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消費稅、增值稅、營業(yè)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消費稅、增值稅、營業(yè)稅同時繳納”、第四條“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如下: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qū)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zhèn)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qū)、縣城或鎮(zhèn)的,稅率為1%”等規(guī)定,追繳你單位2016年第二季度城市維護建設稅1,294,017.21元。
根據《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guī)定》第二條“凡繳納消費稅、增值稅、營業(yè)稅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國務院關于籌措農村學校辦學經費的通知》(國發(fā)〔1984〕174號文)的規(guī)定,繳納農村教育事業(yè)費附加的單位外,都應當依照本規(guī)定繳納教育費附加”、第三條第一款“教育費附加,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yè)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教育費附加率為3%,分別與增值稅、營業(yè)稅、消費稅同時繳納”等規(guī)定,追繳你單位2016年第二季度教育費附加554,578.80元。根據《安徽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綜〔2011〕349號) 第二條“凡我省行政區(qū)域內繳納增值稅、營業(yè)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繳納地方教育附加”、第三條“地方教育附加以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yè)稅、消費稅稅額為計征依據,計征比率為2%”等規(guī)定,追繳你單位2016年第二季度地方教育附加369,719.20元。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11年修正)第一條第一款“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第二條第二項“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關于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guī)定》(財稅〔2000〕91號)第三條“個人獨資企業(yè)以投資者為納稅義務人,合伙企業(yè)以每一個合伙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投資者)”、第四條“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以下簡稱企業(yè))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第二十二條“投資者應向企業(yè)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投資者從合伙企業(yè)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由合伙企業(yè)向企業(yè)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投資者應納的個人所得稅,并將個人所得稅申報表抄送投資者”之規(guī)定,追繳你單位2016年個人所得稅79,885,921.14元。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規(guī)定,對你單位少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自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經計算,你單位2016年第二季度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滯納天數為651天(2016年7月16日至2018年4月27日),應分別加收滯納金(增值稅)6,017,180.02元、滯納金(城市維護建設稅)421,202.60元;2016年度個人所得稅滯納天數為392天(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4月27日),應加收滯納金(個人所得稅)15,657,640.54元。
限你單位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國家稅務總局合肥市廬陽區(qū)稅務局將上述稅款及滯納金繳納入庫,并按照規(guī)定進行相關賬務調整。逾期未繳清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強制執(zhí)行。
你單位若同我局在納稅上有爭議,必須先依照本決定的期限繳納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項繳清或者提供相應擔保被稅務機關確認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國家稅務總局合肥市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
國家稅務總局合肥市稅務局稽查局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