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量:278 | 作者:南京薪算盤財務管理有限公司 | 2022-02-24 05:16:12
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網發(fā)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yè)務管理的通知(銀發(fā)〔2021〕259號)》規(guī)定,將限制個人收款碼遠程收款。對于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征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為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并參照執(zhí)行特約商戶有關管理規(guī)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1、銀發(fā)〔2021〕259號通知中對于個人收款碼的規(guī)范管理是如何規(guī)定的?
答復:一是對具有明顯經營特征的個人收款條碼用戶參照特約商戶管理,要求為此類個人用戶提供商戶收款條碼,提升對個人經營者的收單服務質量。
二是要求個人靜態(tài)收款條碼原則上禁止用于遠程非面對面收款,確有必要的實行白名單管理,以防止個人靜態(tài)收款條碼被出售、出租、出借用于搭建賭博活動線上充值通道。
三是對通過截屏、下載等方式保存的個人動態(tài)收款條碼參照執(zhí)行個人靜態(tài)收款條碼有關要求,以防止不法分子借助個人動態(tài)收款條碼規(guī)避政策要求。
四是要求審慎確定個人靜態(tài)收款條碼白名單準入條件與規(guī)模、個人靜態(tài)收款條碼的有效期、使用次數和交易限額,防范白名單濫用風險。
2、3月1日之后,個人收款二維碼是否允許繼續(xù)使用?
答復:3月1日之后,個人收款二維碼仍可繼續(xù)使用,其中部分具備明顯經營行為的用戶需按照規(guī)定升級為經營收款碼,平臺會在用戶升級前會保留一段時間作為過渡期。3月1日起,個人收款碼不得用于經營系誤讀。
因此,3月1日起個人收款碼不是不能收款了,而是對具有明顯經營特征的個人收款條碼用戶參照特約商戶管理,要求為此類個人用戶提供商戶收款條碼,提升對個人經營者的收單服務質量。
比如說,一個普通用戶正常來說一天也就會使用幾次收付款,但如果該個人收款碼一天被使用了幾百上千次,很明顯就是用作了經營收款,肯定會被限制。
因此:對有明顯經營特征的個人收款條碼用戶,只需要個人收款條碼換成商戶收款條碼(參照特約商戶管理),收款不受影響。對于普通消費者,正常掃碼支付或收款沒有影響。
為了確保個人收款條碼相關要求有效落地、業(yè)務平穩(wěn)過渡,《通知》設置了過渡期,要求支付服務主體全面、充分評估客戶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務解決方案,做好客戶引導和服務工作,確保服務成本不升、質量不降。
3、3月1日之后,為何要規(guī)范個人收款條碼?
答復:近年來,個人收款條碼得到廣泛運用,有效滿足了社會公眾的個性化、多樣化支付需求,提高了小微經濟、地攤經濟的資金收付效率。但與此同時,個人收款條碼也存在一些風險隱患。
例如,部分機構使用個人收款條碼轉賬業(yè)務辦理大量生產經營、生活消費交易,既混淆了交易性質,導致交易信息失真,影響風險監(jiān)測效果,也不利于借助支付服務為經營活動賦能增值。
還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臺”,以高額收益為餌吸引大量人員使用個人靜態(tài)收款條碼與賭客“點對點”線上遠程轉移賭資,將賭資分拆隱藏于眾多正常交易場景,擾亂了條碼支付業(yè)務正常秩序,影響了涉賭“資金鏈”追溯機制的實效。
再就是個人碼并不計入商戶經營資金,稅務方面可能存在“偷稅漏稅”的嫌疑。
4、3月1日之后,對特約商戶管理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復:特約商戶實名制是收單業(yè)務的基礎性制度,是確保交易真實性、維護收單市場秩序、防范違法犯罪活動的重要保障?!锻ㄖ繁?ldquo;誰的商戶誰負責”,收單機構作為特約商戶管理的第一責任主體,應加強對特約商戶經營活動合法性、申請收單服務真實意愿的實質性審核,落實對特約商戶的持續(xù)性管理義務,并進一步明確了商戶身份審核方式:對于具有固定經營場所的實體特約商戶,要求收單機構應現場核實商戶身份;對于網絡特約商戶、無固定經營場所實體特約商戶,考慮到其現場核實難度大、成本高,要求收單機構原則上通過人工或智能客服同步視頻等方式核實商戶身份。
5、3月1日起,對部分具備明顯經營行為的用戶需按照規(guī)定升級為經營收款碼,請問這里的“具備明顯經營行為”標準是什么?
答復:明顯經營行為的標準監(jiān)管部門將會在近期公布,且平臺會在用戶升級前會保留一段時間作為過渡期。微信、支付寶根據對每天的收付款筆數有一定的限制,超過限制次數的會被判定為“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征的個人”。微信方面提到,如符合升級標準,微信收款助手將下發(fā)消息通知,未收到通知的用戶不會受到影響。
6、3月1日起,對部分具備明顯經營行為的用戶需按照規(guī)定升級為經營收款碼,請問個人收款碼升級為商戶收款碼后費率是不是不一樣了?
答復:個人收款碼首要的就是費率低甚至不需要繳納費率,商用收款碼則不行,一般的行業(yè)都要繳納0.38%-0.6%的費率。也就是說,如果你的營業(yè)額達到1萬元,你要把這個錢取到自己的銀行卡,就要繳納最高60元的交易費。
7、3月1日起,將限制個人收款碼遠程收款,是什么意思?
答復:3月1日起將限制個人收款碼遠程收款。禁止個人靜態(tài)收款條碼被用于遠程非面對面收款。比如說你現在的定位在濟南,把收款碼發(fā)給了海南的朋友,將會受到限制了,這個主要是防止個人收款碼被盜用于遠程非法交易。個人靜態(tài)收款條碼將被取消,不可以再給客戶遠程掃碼支付,也就是說需要面對面掃碼支付。以前是靜態(tài)碼,現在變成有時間限制的動態(tài)碼,意味著必須當面掃碼。
8、3月1日起,銀發(fā)〔2021〕259號通知中的支付新規(guī),對于普通消費者和商家用戶有何影響?
答復:支付新規(guī)定對我們普通用戶的影響是很小的。因為大部分普通人用收款碼的頻率相互對較低。生活中的金錢來往,完全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寶的轉賬功能。因此新規(guī)對于普通用戶來說影響不大。
對于一些小微商戶來說,主要的收入都來自線上支付,而好多商家通常使用的都是個人收款碼,新規(guī)對這部分群體影響還是比較大的。
新規(guī)中明確指出,“對于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征的個人,微信、支付寶等機構應當為其提供特別約定版的商戶收款碼”。也就是說,這部分商戶必須申請支付寶、微信提供的特約商戶收款條碼用于經營。